中央組織部、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近日印發《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把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作為整改落實的重要任務。頗引人註目的是,通知要求開展整治村、社區等基層幹部違法違紀行為專項行動,特別要集中力量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涉黑涉惡案件。這意味著,一場打擊基層涉黑涉惡的行動將逐步展開。
  關於地方黑惡勢力的報道早已屢見不鮮,勢力大、危害廣是它們的普遍特征,民眾對此有切身體會,要求打擊的呼聲此起彼伏。不過,不同群體對於黑惡勢力看法存在差異,由此也產生了不同的治理策略。一般而言,民眾不滿現狀,期待的是運動式的治理,通過打擊黑惡勢力本身來換取一方安寧。而在媒體和學界的視野中,他們往往傾向於分析黑惡勢力的生存環境,尤其註重他們與地方權力的隱秘聯繫。一種頗為普遍的觀點是,基層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或借助自身權力稱霸一方,是地方黑惡勢力發展的重要誘因,因此在後者看來,加強基層幹部違法違紀現象的查處力度,將有利於改善地方治理,提升民眾安全感。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武伯欣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提供一組數據,認為保守估計現在我國涉黑組織成員不下百萬人。他提到,家庭宗族型的黑惡勢力在目前較為普遍,在縣鄉村發展得比較快,有的村委會已成為某個姓氏家族的勢力範圍。地方黑惡勢力的特征,通常表現為“黑”“腐”相連,基層幹部充當保護傘。在研究者看來,“黑”“腐”兼治,突出縱深打擊,並保持高壓態勢,是今後地方治理的基本策略。
  現實生活中的治理基本強調標本兼治,經過運動式的打擊行動,黑惡勢力的確有所收斂,至於突出打擊保護傘,其重要性自然也不能被忽視。此次通知要求開展整治村、社區等基層幹部違法違紀行為專項行動,從形態上看,它強調的是針對性,即圍繞基層幹部違法違紀現象。無論從直接的效果還是長遠的目標實現看,都值得期待,對於飽受黑惡勢力困擾甚至威脅的民眾來說,它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具體來說,這樣一個整治基層幹部違法、違紀行動,其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首先,行動試圖懲治民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民眾有望從黑惡勢力的威脅中解放出來,地方治理秩序或能由此趨於正常化,地方的公平正義亦可因此彰顯;其次,基層幹部涉黑涉惡不僅助長黑惡勢力,通常也意味著本職工作的缺失,專項行動通過正本清源,繼而讓有能力和有服務精神的幹部主導地方治理,將推動解決基層服務的“最後一公里”問題。
  接下來惟願行動能夠深入全國各基層,還民眾安全與希望。基層幹部腐敗是近年來較為突出的現象,不時有媒體報道基層幹部的腐敗案例,其腐化細節與危害,無不讓人汗顏。在人們的固有印象中,權力越大,腐敗的危害越大,因此衡量反腐敗的決心與成績,主要是看“打老虎”。這種偏好有其理由,但客觀上卻可能導致忽視基層腐敗現象。其實,如果意識到兩種腐敗形態的不同危害,以及兩者的迫切性與必要性,就不會出現孰輕孰重的問題。打老虎與拍蒼蠅,惟有齊頭併進,“對腐敗零容忍”這句豪言壯語才會散髮出光輝,民眾的福祉,社會公平正義,才可以看得見的方式得以彰顯。  (原標題:[社論]“黑”“腐”兼治,基層反腐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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