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晟)李女士為推銷保險認識了南某,並多次接觸南某向其推銷業務,未曾想南某竟心生邪念,將李女士強姦並潛逃3年。日前,丰台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了南某。
  2010年10月,得知李女士在某保險公司擔任推銷員,李女士的朋友為她介紹了客戶南某。2010年12月,南某約李女士見面商談購買保險事宜,稱自己願意購買保險,但希望李女士幫助自己要回別人欠的錢,這樣就可以購買保險了。
  見面後,李女士幫助南某打了幾個電話催對方還款,隨後,南某約李女士吃飯。飯後,南某送李女士去公交車站,途經偏僻路段時,南某強行將李女士推倒,意圖不軌。然而,當時天黑,行人稀少,李女士見此情形內心恐懼不敢再多做反抗,便被南某帶到出租房,被對方強姦。
  去年12月,民警將南某抓獲。  (原標題:色狼強姦女推銷員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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